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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9日,在南京建鄴區青奧村附近的鄴城路、江東南路,數名工人正冒著烈日把路兩邊枯死的大樹挖出,離到路邊,堆放一起。然後把樹幹鋸成數段裝車運走。死掉的大樹直徑在二三十釐米,高約五六米,樹幹和樹根部還裹著防曬繩子。(9月10日中國廣播網)
  有道是,“樹挪死,人挪活。”“春季造林成活多,大好時機莫錯過。”“春栽樹,夏管樹,秋冬護林別馬虎。”這些農諺昭示的簡單綠化常識,知道的人並不少。然而讓人費解納悶的是,在現下不少城市,卻偏偏有人常常樂樂此不疲,重覆導演“栽樹——死樹——再栽樹——再死樹”惡性循環的尷尬鬧劇。
  這些樹是乾什麼的?原來,是當地為迎接2014年南京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突擊栽種的大量樹木。本來,當初路人就覺得周圍幾條路修得挺好,旁邊還有這麼多樹,整條道路看上去美觀漂亮。沒想到的是,現如今卻是“眼睛一眨,老母雞變成鴨”,再從這裡經過時,卻發現路邊綠化帶很多樹木都枯死了,路面上露出一個個樹坑,路邊堆著泥土……一名工人直言不諱,這完全是反季節栽植造成的。也就是說,雖然枯死的樹各有各的死法,然而,導致它們“被死亡”的原因卻是殊途同歸,都是人為違反自然規律蠻幹胡來的結果。
  回到本例死樹上說事,基於“為了迎接2014年南京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可以說是天大的“正當理由”,我相信,緣此恐怕未必會有人為死樹承擔什麼責任。然而我要提醒的是,枯死大樹造成的損失卻是事實存在無法輓回,其不僅讓納稅人的錢打了水漂,還讓地方政府的信譽縮水受損。在舉國上下強力推進“反四風”和踐行群眾路線如火如荼的背景下,可以說,讓死樹死了拉倒,既與時代背景格格不入,又似乎對納稅人說不過去。樹到底死了多少棵?究竟浪費了多少納稅人的錢?是否有人承擔責任?承擔什麼責任?如何舉一反三吸取教訓?是否建立了預後機制?這些個疑問,恐怕是理應向公眾的知情權交代的。
  大樹為什麼會枯死?原因大同小異,無非四個:一是反季節栽植;二是水土不服;三是突擊栽植;四是養護不力。換言之,就人為責任而言,不是決策者在決策環節犯了違反自然規律和違背科學程序的低極錯誤;便是執行者在落實決策環節出了紕漏。
  近年來,在林林總總五花八門的“正當理由”下,類似剛栽下大樹大批枯死的鬧劇,在各地沒少上演過,早已屬“至今已覺不新鮮”的舊聞。對此,公眾已然司空見慣見怪不怪。然而,對城市管理者而言,倘若一而再再而三地重覆低極錯誤,無論以什麼“正當理由”做為免責的擋箭牌,都是說不過去的。讓決策者不再重覆死樹之類低極錯誤,歸根結蒂,要靠讓他們不敢隨心所欲胡作非為的制度機制。反觀當下,一些地方之所以屢屢重覆死樹的低級錯誤,正是因為各種差強人意的“正當理由”成為免責擋箭牌;之所為“正當理由”成為免責擋箭牌,正是因為缺少公開透明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以及追責問責機制。
  因此,在城市化進程中,對“栽樹——死樹——再栽樹——再死樹”之類的沉痾頑症,無論“正當理由”之正當性有多大,都應當理歸理罰歸罰地回頭反思,直至追究當事者相關責任;只有這樣,恐怕才能舉一反三,吸取教訓,不再重覆“栽樹——死樹——再栽樹——再死樹”的低極錯誤。
  文/陳慶貴  (原標題:別讓“正當理由”成為死樹免責的擋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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